关于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的补充通知
2020年06月05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我校2020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教职员工个人申报材料
个人成果电子文档于6月12日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同时将个人成果纸质佐证文档提交到所在院部。
(二)院部审核与申报工作
(1)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26日前完成本部门教职员工科研成果审核工作。
(2)请各单位、各部门于6月29日下班前提交《2019年度科研成果报表》和《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注: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科研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