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科研诚信教育培训会
2022年03月28日

按照学校科研工作总体安排,325日下午,我校举办科研诚信教育线上培训会。邀请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张闯教授,作了主题为“科学研究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专题报告。各教学单位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各级、各类课题负责人,科研处、学科办全体成员参加学习。培训会由科研处处长刘保庵教授主持。

刘保庵处长首先介绍了召开此次培训会的背景和意义,是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同时,是为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务实创新的良好科研环境,鼓励创新,预防科研失信行为,提升科研人员诚信意识,让科研诚信建设成为推动科研发展的强大动力。

随后张闯教授作了题为“科学研究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专题讲座。他深入讲解了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的逻辑关系、科技进步引发的一些伦理问题,如算法歧视、人工智能参与决策的公平问题等;解读了19992020年教育部和其他国家部委针对高校出台的27项科研诚信建设的系列制度文件及相关法规,通过四个科研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进一步阐明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和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的具体规则及处理流程;最后提出科研诚信案件惩戒措施。

刘保庵处长对培训会作了简单的总结。并对张闯教授精彩报告表示感谢。通过培训让我们了解了科研伦理建设的背景和形势,增强了大家对科研诚信的认识,对我校今后更加规范地开展科研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规范和引领作用。

加强科研监督与诚信建设,是长期的科研管理任务,是营造和优化良好科研生态环境的必要措施。本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校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共识,增强了科研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认识水平,为共同构建良好科研生态环境打下扎实基础。能够帮助我校教师更好地理解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在今后的科研活动中恪守科研道德准则,遵守科研行为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