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学科: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良性发展,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科研创新能力,在全校营造浓厚的科研学术氛围,根据我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长春光华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长春光华校字〔2018〕98号)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学术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科研创造力,拓宽研究视野,提升科研能力,推进学术研究,活跃学术气氛,有效促进我校科学研究水平的提升和学科建设的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中旬——2019年12月中旬
三、活动形式及安排
本次活动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由学校、各院部或学科组织实施。
(一)邀请校外专家学者进校园
1.各教学院部(各学科)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学科与专业特点,邀请校外专家学者进校作报告。其中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即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和电子商务四个学科至少邀请两位校外专家作报告,建议安排两场完成;校级重点培育学科、院级重点学科、机械工程学院和足球学院至少安排一场学术报告,且每场学术报告至少邀请一位校外专家。要求学术报告要体现学术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请各院部或学科填写好《长春光华学院外请专家学术报告申请表》(见附件)。
2.学校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由科研处和学科办组织实施,具体学术报告人由科研处负责邀请。
(二)校内教授和博士作年度学术报告
按照学校有关教授和博士年度学术报告制度的要求,请本年度尚未作学术报告的教授、博士,在学术活动月期间完成学术报告任务,具体事宜与科研处联系。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次学术活动的动员及落实工作,要注重活动效果,开展内容充实、有较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长春光华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长春光华校字〔2019〕7号)文件要求,申请和使用本次活动经费。有重点学科的单位使用学科建设经费,与学科办联系;其他部门或院部使用学校学术交流经费,与科研处联系。
3.请各单位做好本次活动资料及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做好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
4.请各单位根据学术月活动时间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填写好附件,并于11月8日前交至行政楼605室,联系电话6610。
附件:长春光华学院外请专家学术报告申请表
科研处 学科办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