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和规范学术期刊(论文)级别的认定标准,指导我校教师有针对性地投递学术论文,扩大我校在国内外学术界的知名度,提高我校的综合科研实力,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 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认定标准
第二条 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认定标准
(一)A类期刊(论文)
1.《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2.《求是》(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
(二)B类期刊(论文)
1.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直属研究所、国家一级学会、国家级研究机构主办,同时进入南京大学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最新版)核心期刊目录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的一级学科顶级期刊;
2.《光明日报》(理论版);
3.期刊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三)C类期刊(论文)
1.《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2.进入南京大学CSSCI(最新版)来源核心期刊目录的学术期刊;
3.学术会议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4. 期刊论文被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收录。
(四)D类期刊(论文)
1.进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的学术期刊;
2.各省党报、党刊(理论版);
3. 学术会议论文被ISSH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收录。
(五)E类期刊
1.普通高校学报;
2.省级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
第三章 自然科学类期刊(论文)认定标准
第三条 自然科学类学术期刊(论文)认定标准
(一)A类期刊(论文)
《中国科学》、《科学通报》。
(二)B类期刊(论文)
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国家一级学会、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所、国家级研究机构主办,并进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的一级学科顶级期刊;
2.期刊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三)C类期刊(论文)
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国家一级学会、国家级研究机构主办的学术期刊,并进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的学术期刊;
2.学术会议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3.期刊论文被EI(工程索引)收录。
(四)D类期刊
1.进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的学术期刊;
2.学术会议论文被EI和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收录。
(五)E类期刊
1.普通高校学报;
2.省级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
第四章 附则
第四条 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般应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评价其水平后确定相应奖励。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六条 上述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