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学术期刊(论文)认定标准暂行规定
2013年06月17日

(2013年6月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和规范学术期刊(论文)级别的认定标准,指导我校教师有针对性地投递学术论文,扩大我校在国内外学术界的知名度,提高我校的综合科研实力,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  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认定标准

第二条  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认定标准

(一)A类期刊(论文)

1.《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2.《求是》(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

(二)B类期刊(论文)

1.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直属研究所、国家一级学会、国家级研究机构主办,同时进入南京大学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最新版)核心期刊目录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的一级学科顶级期刊;

2.《光明日报》(理论版);

3.期刊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三)C类期刊(论文)

1.《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2.进入南京大学CSSCI(最新版)来源核心期刊目录的学术期刊;

3.学术会议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4. 期刊论文被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收录。

(四)D类期刊(论文)

1.进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的学术期刊;

2.各省党报、党刊(理论版);

3. 学术会议论文被ISSH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收录。

(五)E类期刊

1.普通高校学报;

2.省级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

第三章  自然科学类期刊(论文)认定标准

第三条  自然科学类学术期刊(论文)认定标准

(一)A类期刊(论文)

《中国科学》、《科学通报》。

(二)B类期刊(论文)

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国家一级学会、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所、国家级研究机构主办,并进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的一级学科顶级期刊;

2.期刊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三)C类期刊(论文)

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国家一级学会、国家级研究机构主办的学术期刊,并进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的学术期刊;

2.学术会议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3.期刊论文被EI(工程索引)收录。

(四)D类期刊

1.进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的学术期刊;

2.学术会议论文被EI和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收录。

(五)E类期刊

1.普通高校学报;

2.省级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

第四章  附则

第四条  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般应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评价其水平后确定相应奖励。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六条  上述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