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成果
(一)科技项目
科技计划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科技项目科研成果主要分为基础理论成果和应用技术成果。基础理论成果形式主要是论文和著作;应用技术成果形式主要分为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等物质形态成果和专利技术、工艺流程、操作程序等知识形态的技术成果。
1.重点项目:(1)必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至少2篇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2)提供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样本。(3)提供技术资料(其中技术报告3万字以上 )。(4)取得相关专利1项。
2.一般项目:(1)必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至少2篇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2)提供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样本或其技术标准、工艺流程、药剂配方等。(3)提供技术资料(其中技术报告2万字以上 )。
(二)人文社科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专项)。
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形式主要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成果形式主要是论文和著作,应用研究成果形式是提供政策咨询的研究报告。
1.重点项目: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2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或有政府使用证明,提供3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2.一般项目(含专项):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2篇, 提供3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二、结项材料
1.填写《报告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
备注:验收报告书不需要胶装,普通装订即可。验收书上成果编号一栏不需填写,由结项部门统一填写。
2.提交研究报告(文科)或技术报告(理科)。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需单独装订成册(格式见附件2);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册:顺序为合同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复印件、以及在研究过程中的支撑材料等其他成果材料另行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干净)。
4.填写结项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
备注:文科材料的封面统一要求白色铜版纸,理科材料的封面统一要求浅蓝色铜版纸;研究报告内容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的材料模板可以到科研处办公室行政楼605查阅)。
答辩材料准备:每人准备10-15分钟PPT汇报,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一律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yeah.net。
材料上报时间截止为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
学校科研处审查、签署意见,统一汇总并填写《吉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同时将上述材料各一式1份统一报送厅科研处预审。预审合格后,再将上述材料各一式5份统一报送长春大学综合楼B座。备注:建议老师们先准备一份材料送到科研处预审,由科研处统一报送教育厅,待材料合格后再准备另外5份材料进行结项答辩。
三、重要变更
项目批准后不能擅自更换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如确实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时,应在项目研究进行到三分之二时,即中期检查结束后,填写《吉林省高校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科研处批准。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附件2:《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或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附件3:《吉林省高校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4:《结项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