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处(室):
为了调动全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科研的实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0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我院从事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专职专任教师和干部在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软件产品、作品等。
二、具体要求
1.参评成果须以长春大学光华学院为署名或第一署名单位,限报第一作者,且参评作者应为我院现职人员。
2.参评论文须为公开发表的,具有ISSN、CN双刊号的省级(含省级)以上论文,增刊、特刊、专刊、内刊、副刊、论文集不计;中国新闻出版署查询不到的非法期刊不计;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万方数据库查询不到的论文不计。参评论文在内容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紧密相关。
3.著作类研究成果作者姓名及出版时间,以该著作出版的版权页的署名和成果出版时间为标准。
4.研究报告须是已经结项课题,并被政府相关部门采用的研究成果。
三、报送材料
1.申报者须报送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长春大学光华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1份(见附件1,电子版请在长春大学光华学院科研处网页“下载中心”或教务管理群共享中下载)。
2.本次申报以各教学院(部)、处(室)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各教学院(部)、处(室)请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同时报送《长春大学光华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请在长春大学光华学院科研处网页“下载中心”或教务管理群共享中下载)。
3.以上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到科研处(三教606),《长春大学光华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keyanchu@yeah.net。
4.报送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606 联系人:刘骞
附件1:《长春大学光华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下载
附件2:《长春大学光华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汇总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