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科研有关补充材料的通知
2012年11月14日
各教学院(部)、处(室):
为了做好转设评估工作,需要提供科研方面的相关材料。请各院(部)、处(室)组织相关人员提交部分补充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按科研处提供的名单以各院(部)、处(室)为单位组织报送(详见附件)。
(1)获奖成果部分,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3份)。
(2)著作(教材)部分,提供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的复印件(一式3份)。
(3)课题部分,未结题的课题主要是提供立项申请书、合同等;已结题的课题主要是提供鉴定验收书和证书(一式3份)等。
上述各类原件均保存在各院(部)以备查验。
2.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本周五)上午,请务必抓紧时间。
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