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推荐申报教育部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单位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相应人选的推荐工作,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请各单位在首批“吉林省高校学科领军教授”或三批“吉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两批“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中择优推荐,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3.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4.已获得“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5.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力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三、申报方式
1.各单位须公开组织推荐和遴选,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9份,加盖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必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40个页码,双面打印装订。
2.各申报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附件3)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与申请材料一起报送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附件2、附件3电子版文件。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可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通知中下载。
省教育厅将按教育部限额,组织专家论证并向教育部推荐。
报送时间:2013年7月12日
报送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楼301室
联系 人: 阚君满 杨文爽
联系电话:0431-82741626,85583205
电子邮箱:kanjm@126.com
附件: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