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专职教授年度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的质量和效益,现将2014年度专职教授学术报告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学术报告是专职教授的基本职责
2007年11月制定的《长春大学光华学院专职教授职责和考核实施办法》规定,专职教授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完成教学任务、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基本建设、从事教研科研工作四个方面,其中从事教研科研工作包括:参加本学科学术研究工作,每学年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2011年12月,学校下发的《关于落实专职教授年度学术报告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了“根据我校教师聘任合同规定,专职教授每年要作一次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的要求,同时指出“行政岗位的教授(研究员)采取自愿的形式”作学术报告。学校提倡和强调教授要积极开展学术研究,采取多种形式交流研究成果,为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做出贡献。
二、填报2014年度专职教授学术报告计划表
请各位专职教授按照要求填报《专职教授学术报告计划表(2014年)》一式2份(附件1),于2014年4月21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传到keyanchu@yeah.net)。
2014年度专职教授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在选题和内容方面,希望能够体现学术性、创新性和针对性,能够反映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紧贴我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实际需要。在受众范围方面,提倡面向学科大类师生,面向更多师生,特别是注重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帮助。在时间安排方面,建议早作计划,尽量提前。在组织实施方面,面向全校师生、学科大类师生的报告或讲座由科研处负责组织与协调,其他的由各院部负责组织;学术报告人应在报告前一周与所在院部(或院部与科研处)联系,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学术报告人须在年末填报《专职教授学术报告考核表(2014年)》一式2份(附件2),并将报告提纲(或PPT)及相关照片等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处汇总情况后报院领导和人事处。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专职教授学术报告计划表(2014年)》
附件2:《专职教授学术报告考核表(2014年)》
科研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