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12日
各院部及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研处2014年12月10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科研处在2014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验收范围
(1)2011年度(含)以前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结题,否则将做自动撤项处理。
(2)2012、2013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均可申请验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2.材料要求
提交一式5份结题材料(验收书、研究报告、佐证材料)及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yeah.net。结题材料普通装订即可,不用胶装及铜版纸,研究报告正反面打印。具体要求见附件2。
项目负责人要参加答辩并准备PPT汇报,PPT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3.时间要求
12月22日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准备并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具体结题会议时间和地点待定。
科研处联系电话:内线6610,6606。
附件:1.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2.材料装订要求
3.结项材料模板见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教育厅项目结项模板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