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13日

通知:
       现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请符合结题标准的老师进行结题,相关材料已上传至QQ群文件。在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2022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发送至53120693@qq.com邮箱,以“教育厅结题验收+学院/部门”命名,汇总表以“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学院/部门”命名,每份材料以负责人姓名命名,子文件以“负责人姓名+研究报告”、“负责人姓名+验收报告”命名。
  纸质版由科研秘书在11月17日前报送至行政楼605科研处办公室。结题材料胶装一式五份,验收报告书一式五份需单独装订。
       联系人:任乾华/张珊珊

温馨提示:
       胶装的材料中应包含(科学技术/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 目录、全文等))3项内容。